

口头玩忽悠、提供假房源、私自调售价——
二手房买卖 当心中了中介坑人“套路”
□ 李国瑞
“二手房买卖猫腻太多了,稍不注意,很容易踩坑。”市民郑先生在不久前换了一套房子,其间,遭遇二手房市场虚假房源信息,让他苦不堪言。
和郑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房产中介市场鱼龙混杂,口头上忽悠、提供假房源、私自调售价等现象时有发生。市民购买二手房需擦亮眼睛,当心中介挖“坑”。
买房被忽悠误坠“陷阱”
今年5月初,张女士通过一家房产中介,看中了东部城区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看房时,中介口头宣传赠送小阳台,张女士被条件所吸引,当场签订了中介服务合同。
“签合同时,我有些疏忽了,第2天交定金时,仔细看了一遍合同,才发现赠送小阳台的条款未在其中。”张女士认为中介虚假宣传,要求其修改合同。对方不同意,张女士便向有关部门反映。最终,经调解,由中介退还部分定金作为赔偿。
类似的纠纷还发生在郑先生身上。此前他通过某二手房中介购房,发现网上的标价与现实中出入很大。郑先生认为,普通人没有买房、卖房经验,而中介机构却可以掌握买卖双方的一手信息,而正是这种信息的不对称,让一些中介“钻了空子”。
二手房中介猫腻多
5月14日上午,记者在市区龙河南路、通灌南路等地段走访,发现许多房屋中介公司张贴着售房信息,其中不少是手写信息,让人觉得信息更新快、可信度高。
在龙河南路一家中介公司,当记者问及房子情况,负责人称基本每个地段都有房源信息,看房费50元,随后她便与记者攀谈:“你想看哪个地段,要不我领你去看看?”“放心,这一行我都干了很多年了,绝对诚信。”……
调查中,记者察觉到一个情况,即相同房源的信息在不同中介公司登记着。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很多中介公司到网上或者其他中介公司抄录售房信息,尽管这样做并不能得到售房者的联系方式,但赚个吆喝绰绰有余。即使恰有前来看房的人,中介公司随便拨一个号码,然后说房主联系不上便能应付。
该人士告诉记者,一些不正规的中介会通过调低卖主提供的售价,诱惑买房者;或者称售价不变,将房子的面积扩大让买房者与中介产生“难以割舍”的经济联系。
“网上钓鱼”成行业潜规则
从事房产中介业务近10年的吴女士介绍,虚假房源在行业内有个文雅的称呼,叫“广告房源”。说得形象一点,这种房源就是鱼饵,以此获得客户来电,从而积攒更多买房、租房的客户资源。
吴女士告诉记者,七成以上的客户来源于网络,“网上钓鱼”已成行业潜规则,房产中介的行业形象很大程度上受损于虚假房源。尤其是二手房网站兴起之后,为客户带来海量房源信息的同时,虚假房源更是层出不穷。这种做法看上去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多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于方式较隐蔽,消费者也不容易识破。
另一位业内人士董先生称,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方能申请注册。但现实情况是,相当一部分房屋中介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借来充数的。有一些房产中介公司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中介合同中精心设计“霸王条款”,无论交易成败,中介公司均“旱涝保收”,致使买卖双方落入圈套。
消费者购买二手房需谨慎
如何甄别二手房买卖中存在的猫腻?江苏业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戴高明介绍,首先要认清各种名目的代办费用,中介除了要一定数额的中介费,往往还试图在合同中约定一些所谓的手续费、担保费等。对此,买家在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前就需要把各项费用说清楚,合同里就签一个总的中介费用,以防范中介后期想方设法地寻找名目来敲诈。
此外,戴高明提醒市民,中介会串通卖家抬高房价,通常是连续让买家看几个明显价高质次的房子,然后再把买家带到跟中介关系好的卖家房子里,这样买家对比一番后很可能会迅速签订合同,建议买家同时在几家中介看房,多看几套目标区域内的二手房后做到心中有数。
“再有,中介为规避自己的责任,往往会在合同中把各种违约责任推诿给买卖双方,而自己只拿钱不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买家要认真逐项思考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不该买家或卖家承担的中介违约责任,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地写清楚。”戴高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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