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的“闺蜜” 虚构的房子
本期出镜检察官:孙戊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喂,我被骗了,刘某说好低价出售一套安置房给我,半年间我陆陆续续转了36万元给对方,然而房子的事至今没有消息,现在人也联系不到了。”今年7月3日,东海县公安局接到陈某报警电话。
“我和刘某原来是一起租房住的,期间我们相处很好,”据陈某说,共同租房的经历加深了她和刘某的“姐妹”情谊。“去年10月,刘某跟我说她老家的房子要拆迁,可以分到安置房,如果我愿意就可以低价卖我一套,我当时正好想要买房,就答应了。”经过沟通,刘某表示将一套位于锦绣江南小区10幢的安置房以60万元卖给陈某。
没多久,刘某就开始以她爷爷生病急需用钱等各种理由让陈某提前把房款钱转给她,还承诺房子再给她降价10万元。从2023年12月到2024年4月间,陈某分批用微信、支付宝向刘某转账总计36万余元。
钱是转过去了,房子的事却迟迟没有消息。“我心里开始嘀咕,想着要刘某带我看看房、过户也不过分吧。”对于陈某的合理要求,刘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今年6月,刘某被逼急了,才带陈某到了锦绣江南小区楼下。“都在楼下了,她才说没带钥匙,让我看看外观,并承诺6月24日就签合同过户。”虽然刘某承诺了,但陈某心里老是不安稳,“我到刘某所在村委会和锦绣江南小区开发商处详细了解了情况,根本就没有拆迁和安置房这一说!刘某一直在骗我!”陈某强烈要求刘某退还自己的36万元。
眼看骗局被拆穿,刘某不仅不悔改道歉,还伪造自己妈妈银行卡给陈某转账36万元的微信截图。“看到截图我蒙圈了,我根本没收到这笔钱呀。”一脸蒙的陈某来到银行核实,发现根本没有这笔转账,刘某又在“玩弄”自己。气急的陈某找到刘某质问,刘某推说自己完全不知道这事儿,都是自己的父亲操作的。“刘某还希望我看在姐妹一场的份上给她点时间凑钱,我一时心软又答应了。”本以为刘某能珍惜这次机会,没想到她玩起了“金蝉脱壳”。“到约定的期限我去找刘某。她已是人去楼空,各种联系方式也都失联,这时我才恍然大悟,选择报警。”陈某说。
今年7月3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讯问,刘某对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供述将诈骗钱财全部用于吃喝等个人消费,最高消费一个月达到7万多元。此外,公安机关还查到,2024年6月期间,刘某还编造其弟弟结婚需要用酒的理由,以先用后付的方式诈骗一家烟酒商行6箱“梦之蓝”酒,共计价值13800元。
8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实施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8月9日东海县检察院对刘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张婷)
【检察官提醒】
“诈骗套路多,购房需谨慎”,广大群众购房一定要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万万不可相信他人关于安置房、低价买好房的骗局,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贪图便宜因小失大,“房财两空”,落入诈骗陷阱。
(检察官说法第1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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