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5 要闻
2024年04月19日
赣榆区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
赣榆区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
本报讯(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李淑晴)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5日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昨日,赣榆区法院少家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以实际行动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这个特殊时期得到更多的关爱与保护。
本案中,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双方婚前均分别育有子女,婚后又共同生育一女小艺(化名),今年10岁。婚后,张某与王某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庭审中,承办法官得知张某与王某因女儿小艺的教育问题,经常争吵不休,甚至曾报警处理。
为引导张某与王某妥善处理婚姻问题,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以恰当方式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承办法官向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随后,承办法官借助真实案例向双方进行法庭教育,说明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