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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要闻
2023年11月20日

集中宣贯 让市场摈弃“美颜神器”

  

    □ 侍敏 练倩

    你或许会遇到这种情况:在菜市场购买新鲜肉类,刚买回家不久就发现颜色和购买时不一样。为什么呢?那是因为商家给肉类产品用了“美颜神器”,就是所谓的“生鲜灯”。不过,这种情况不久将消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生效。《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离“生鲜灯”禁用最后期限还有两周,为了做好《办法》的前期衔接和后续落实工作,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政策宣贯,同时指导经营者更换“生鲜灯”,让市场摈弃“美容神器”,让食用农产品“素颜”上市。

    日前,笔者跟随海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执法人员来到新孔南路金宝农贸市场,只见该市场一楼的肉品摊位多使用那种圆形红色灯罩、发出暗红色灯光的“生鲜灯”,蔬菜摊位用的则都是市场前期统一安装的白炽灯管。据了解,肉类等生鲜农产品在“美容灯”的照射下,显得光泽明亮、鲜艳诱人,然而却让人无法判断其真实色泽,容易误导消费者,可能存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情形。现场,执法人员不仅向经营者宣传普及新规定,提醒他们在《办法》实施的过渡期内更换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同时发放宣传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告农贸、农批市场经营主体一封信》,“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不得使用“美容灯”等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被放在这封信的第一条。

    新规宣贯过程中,该市场的很多商户都表示,他们早就知道这种“生鲜灯”不能用了,不过因为离12月1日还有半个月时间,他们有的正在购买符合规定的灯具,也有的已经买好灯具准备安装。金宝农贸市场一楼负责人王卫表示:“前期我们已经在商户中做了宣传,这种‘生鲜灯’从12月1日之后不能再用了,再用就是违法的。”据介绍,该市场对更换的灯具也有要求,要求商户们将“生鲜灯”换成冷白光灯。

    随后,执法人员又前往秦东门大街的九龙菜市场和家得福超市,并对使用“生鲜灯”的商户们开展新规集中宣贯。海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庄钦博介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今年6月出台后,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就针对新规内容组织辖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强调“生鲜灯”自查替换的工作要求,敦促农贸市场、农批市场经营者做好“生鲜灯”停用宣传工作,强化商家守法意识,保障《办法》落地施行。同时,在瀛洲路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禁用“生鲜灯”集中宣贯,让更多商户了解新规,拒绝视觉上的“提质”“遮瑕”,也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办法》正式施行后,我们还将对辖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生鲜连锁企业等场所进行检查,如发现农产品销售者仍在使用“生鲜灯”,将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还将按照《办法》规定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庄钦博表示,消费者如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也可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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