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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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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

市交警部门

开展“净窗行动” 整治五类“黄牛”

  

    市交警部门

    开展“净窗行动”  整治五类“黄牛”

    本报讯(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关宁 焦轩)有些车友在办理车驾管业务时,可能会遇上帮忙代办、包办的“热心”人。近日,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净窗行动”,集中整治公安交管窗口非法中介扰民问题,进一步净化窗口服务环境,努力为企业和广大群众办理业务提供快捷、高效的便民服务。对查处的非法中介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群众办理车驾业务时,主要存在五类非法中介问题:公开承揽有偿代办、追逐拦截群众及车辆等扰民现象;以“选吉祥号”“车检包过”“考试包过”和“学时费”“约考费”“打点费”等名义虚假宣传、编造谎言欺骗群众谋利;利用插队办、优先办、加急办等名义谋取利益;内外勾结违规办理车辆登记、车辆检验、驾驶人考试及“买分卖分”;以各种手段欺骗、鼓动驾考学员舍近求远,不就近参加考试,收取较高“吃住费”“路费”“适应性训练费”谋取利益。

    对上述五类非法中介问题,公安机关将组织集中统一行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同时,还将完善巡查机制,通过视频动态巡查及值日警官、值守人员巡查,加强对办事场所窗口及周边秩序的巡查管理,对巡查发现的非法中介可疑人员及时处置,并建立“黑名单”库,对非法中介扰民行为及时固定取证。

    据了解,对查处的非法中介问题,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以“代办业务”为名,骗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财物,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刑法》第266条规定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公安交管对外办事服务窗口或服务大厅以及周边区域招揽、拦截、纠缠、滋扰他人代办业务,影响交警部门正常工作秩序,或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代办业务,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规定的,分别以扰乱单位秩序和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对“买卖”交通违法记分分值行为,以及组织、参与欺骗、贿赂或者弄虚作假等手段办理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机动车记分管理业务的行为,将视不同情况处以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

    对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不法代理代办服务”信息的行为,分别依照《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符合《刑法》相关条款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网络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予以行政处罚。

    此次“净窗行动”将五类业务场所列入整治重点,包括:市、县(区)车管所及车管分所周边、院内以及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公安交管部门设立在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等登记服务网点周边以及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机动车检验机构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检验机构周边以及服务大厅、服务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周边及违法处理大厅、窗口;驾驶人考场周边及候考区、服务大厅窗口。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群众,“放管服”改革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公安交管服务,请大家切勿轻易相信“黄牛”,谨防上当、受骗。如果发现非法中介,请立即拨打110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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